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_2022中級經濟師財稅備考知識點
唯有把握好當下,才是對過往最好的答復。2022年中級經濟師考試時間為11月12日、13日,考試科目共兩門,東奧教研團隊為考生們總結了《財政稅收》的知識點,今天為同學們帶來的是準備參加《財稅》考試的同學們快快學起來吧。

【內容導航】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所屬章節(jié)】
第四章:貨物和勞務稅制度
【知識點】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①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提示】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
②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③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④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⑤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提示】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⑥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口訣】貸餐民樂,不得抵進項
⑦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xù)費、咨詢費等費用。
⑧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按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a.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b.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外,納稅人銷售額超過小規(guī)模納稅人標準,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而未辦理的。
⑩扣稅憑證不合格的。
(以上內容源自斌哥老師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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