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債務和或有債務的概念_25年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知識點搶學
你不是孤軍奮戰(zhàn),身后的影子是另一個默默堅持的自己。2025年中級經濟師的預習備考已經開始,部分考生已經著手準備,下面依據24年的考點為同學們總結了2025年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的預習知識點(25年考綱發(fā)布后根據變化調整),建議同學們收藏并跟學。

【內容導航】
直接債務和或有債務的概念
【內容導航】
第三章 公債
【知識點】
直接債務和或有債務的概念
政府承擔的所有債務一般分為兩類:
分類 | 內容 |
直接債務 | 在任何情況下都要承擔的債務,不依附于任何事件,是可以根據某些特定的因素來預測和控制的負債,如政府的內外債和基于法律規(guī)定的養(yǎng)老金負債等 |
或有債務 | 由某一或有事項引發(fā)的債務,是否會成為現(xiàn)實,要看或有事項是否發(fā)生以及由此引發(fā)的債務是否最終要由政府來負擔 【提示】或有債務不是政府能夠完全控制的,也不一定最終完全轉化為財政負擔 |
直接債務和或有債務又可以從債務風險的角度進一步劃分為兩種類型:
顯性債務 | 被法律或者合同所認可的政府債務 |
隱性債務 | 反映公眾和利益集團壓力的政府道義上的債務 |
因此,形成四種類型的債務:直接顯性債務、直接隱性債務、或有顯性債務、或有隱性債務。這種劃分實際上指明了兩類債務風險:
直接債務風險 | 由財政直接承擔的債務,相當于直接顯性債務 |
間接債務風險 | 由財政間接承擔的國家預算體系以外的債務,包括直接隱性債務、或有顯性債務和或有隱性債務 |
【提示】
直接債務 | 顯性債務 |
在任何情況下都要承擔的債務 | 被法律或者合同所認可的政府債務 |
或有債務 | 隱性債務 |
由某一或有事項引發(fā)的債務 | 政府道義上的債務 |
本文中級經濟師考試知識點內容由東奧教務團隊整理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