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在2013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初期階段,大家可以先學習掌握一些基礎的知識點,每天學習一點,不能松懈,在這個階段把知識點掌握扎實。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經(jīng)濟法》中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一、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具體情形
(一)債務已經(jīng)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1.約定解除
根據(jù)合同自愿原則,當事人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享有自愿解除合同的權利。包括協(xié)商解除、約定解除權。
2.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2)因預期違約解除合同;(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債務相互抵銷
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四)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債務人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而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機關,從而消滅債務、終止合同的制度。
(五)債權人依法免除債務
債務的免除是指合同沒有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權利人放棄自己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從而使合同義務減輕或使合同終止的一種形式。
債務免除分為單方免除和協(xié)議免除兩種。
(六)混同
混同,即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七)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法律后果
(一)負債字據(jù)的返還
(二)在合同當事人之間發(fā)生后合同義務
(三)合同中關于解決爭議的方法、結算和清理條款繼續(xù)有效,直至結算和清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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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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