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_2024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需要掌握知識點
只有對自己不將就,你才會變得更優(yōu)秀。在備考中級會計師考試的過程中,學習就要踏踏實實,欲速則不達!下面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點,快來一起看看!
【知識點】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所屬章節(jié)】第四章 物權法律制度

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1、基于事實行為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fā)生效力。
2、基于法律規(guī)定
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fā)生效力。
3、基于公法行為
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fā)生效力。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經(jīng)濟法》2024年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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