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權——2025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預習階段考點
當我們勇敢地追逐夢想,即便過程充滿艱辛,我們也會在這個過程中收獲成長、收獲自信、收獲內(nèi)心的滿足與安寧。2025年中級會計備考正在進行中,東奧整理了2025年《經(jīng)濟法》預習階段學習考點,我們要相信,只要付出努力,只要堅持不懈,那些我們所向往的美好,都會一一來到我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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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物權法律制度】
地役權
1.地役權的概念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chǎn),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chǎn)的效益。
他人的不動產(chǎn)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chǎn)為需役地。
2.地役權合同
設立地役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地役權合同。
3.地役權設立
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jīng)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2023C簡Q2)
4.地役權期限
地役權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剩余期限。
5.使用方式
(1)地役權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
(2)地役權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濫用地役權的,供役地權利人有權解除地役權合同,地役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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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地役權相關內(nèi)容??忌鷤円侠戆才艜r間,充分利用預習階段的學習時間,積極備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證!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陳小球老師24年《經(jīng)濟法》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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