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的識別——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預習階段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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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租賃】
租賃的識別
一、租賃的定義
租賃:是指在一定期間內(nèi),出租人將資產(chǎn)的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對價的合同。
二、租賃的構成要素
一項合同要被分類為租賃,必須要滿足三要素:
三要素 | 相關內(nèi)容 |
1.存在一定期間 | “一定期間”也可以表述為已識別資產(chǎn)的使用量,例如,某項設備的產(chǎn)出量。 |
2.存在已識別資產(chǎn) | |
3.資產(chǎn)供應方向客戶轉(zhuǎn)移對已識別資產(chǎn)使用權的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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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租賃的識別相關內(nèi)容。考生們要合理安排時間,充分利用預習階段的學習時間,積極備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證!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張敬富老師24年《中級會計實務》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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