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稅法二》每日一練:個稅減稅項目(7.17)
【東奧小編】保持學習狀態(tài)最好的辦法就是每天都做題,以下是我們?yōu)榭忌鷤兲峁┑?016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科目7月17日練習題。
多項選擇題
根據個人所得稅相關規(guī)定,下列殘疾人員的所得中,經本人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按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減征的范圍和幅度,減征個人所得稅的有( )。(2010年)
A.工資、薪金所得
B.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和承租經營所得
C.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D.對外投資分回的股息、紅利所得
E.財產轉讓所得
【正確答案】 A, B, C
【稅務師考試知識點】減稅項目
【答案解析】
殘疾人員的下列所得項目可以申請減征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預??忌鷤?016年稅務師考試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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