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主管與管轄(7.17)
【東奧小編】保持學習狀態(tài)最好的辦法就是每天都做題,以下是我們?yōu)榭忌鷤兲峁┑?016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7月17日練習題。
多項選擇題
北京的甲和上海的乙在天津簽訂了一份原材料采購合同,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為重慶。后因履行費用的負擔問題,甲乙雙方發(fā)生糾紛,甲擬提起訴訟。根據(jù)規(guī)定,對該案有管轄權的法院有( )。
A.北京的法院
B.上海的法院
C.天津的法院
D.重慶的法院
E.以上法院均有管轄權
【正確答案】 B, D
【稅務師考試知識點】主管與管轄
【答案解析】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上海)或者合同履行地(重慶)的法院管轄。
預??忌鷤?016年稅務師考試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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