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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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轉讓金融資產(chǎn)當月月末,如產(chǎn)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一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如產(chǎn)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
年末,如果“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有借方余額,說明本年度的金融商品轉讓損失無法彌補,且本年度的金融資產(chǎn)轉讓損失不可轉入下年度繼續(xù)抵減轉讓金融資產(chǎn)的收益,因此,應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將“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的借方余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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