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款項的清查方法
精選回答

往來款項的清查方法一般采用發(fā)函詢證的方法進行核對。
往來款項主要包括應收、應付款項和預收、預付款項等。
財產清查,是指通過對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和往來款項等財產物資進行盤點或核對,確定其實存數(shù),查明賬存數(shù)與實存數(shù)是否相符的一種專門方法。
財產清查既是會計核算的一種專門方法,又是財產物資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企業(yè)必須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一般包括以下程序:
(1)建立財產清查組織;
(2)組織清查人員學習有關政策規(guī)定,掌握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業(yè)務知識,以提高財產清查工作的質量;
(3)確定清查對象、范圍,明確清查任務;
(4)制定清查方案,具體安排清查內容、時間、步驟、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準備;
(5)清查時本著先清查數(shù)量、核對有關賬簿記錄等,后認定質量的原則進行;
(6)填制盤存清單;
(7)根據(jù)盤存清單,填制實物、往來賬項清查結果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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