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頭支票的處罰是什么
精選回答

答案:
不以騙取錢財為目的簽發(fā)空頭支票或者簽發(fā)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出票公司構成金融票據(jù)詐騙罪,可對其判處罰金,并對出票人的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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