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稅收保全措施的財產(chǎn)有哪些
精選回答

不適用稅收保全措施的財產(chǎn)
個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機動車輛、金銀飾品、古玩字畫、豪華住宅或者一處以外的住房),不在稅收保全措施的范圍之內(nèi)。
稅務機關(guān)對單價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稅務機關(guān)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實施措施
書面通知納稅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gòu)凍結(jié)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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