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初級會計證書領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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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初級會計證書領取條件
安徽省初級資格證書發(fā)放實行先領后審的方式,由安徽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會計考辦)先申領會計資格證書,后進行報名資格條件的審核。各市在成績發(fā)布后的一個月內,上報本地區(qū)初級成績合格人員名單,省會計考辦匯總全省初級成績合格人員名單,上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申領年度全省會計初級資格證書。
年度初級資格證書報名條件的審核時間段由省會計考辦統(tǒng)一發(fā)布,在此時間段內,開放我省證書申領系統(tǒng),初級成績合格人員按照《安徽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申領須知》(附件1)要求,登錄證書申領系統(tǒng),提交申請材料,選擇證書領取方式,各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市會考機構)及時進行審核。
未在規(guī)定審核時間內申領的初級資格證書,由市會考機構代為保管。省會計考辦將于下年度的4月份、9月份(順延4個年度),開放證書申領系統(tǒng),進行初級資格證書的補申領,補申領時系統(tǒng)取消證書郵寄模式。各市在每年度的10月31日前,匯總本地區(qū)審核不通過人員的名單報送省會計考辦,省會計考辦將按規(guī)定程序上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進行刪檔和證書銷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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