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價值模式
20×8年10月15日,甲企業(yè)因租賃期滿,將出租的寫字樓收回,開始作為辦公樓用于本企業(yè)的行政管理。20×8年10月15日,該寫字樓的公允價值為4 800萬元。該項房地產在轉換前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原賬面價值為4 750萬元,其中,成本為4 5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為增值250萬元。
甲企業(yè)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 48 000 000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45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2 5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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