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季】下列關于稅務行政復議取證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正確答案:
選項A:“無正當理由”超出舉證期限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得作為定案依據。選項B:需要現(xiàn)場勘查的,勘查時間“不計入”行政復議審理期限。選項D:在行政復議過程中,被申請人“不得”自行向申請人和其他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搜集證據。
稅務行政復議證據
知識點出處
第十四章 稅務行政法制
知識點頁碼
2023年考試教材第621,622,6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