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季】下列關于稅務行政復議取證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正確答案:
選項A:無正當理由超出舉證期限提供的證據(jù)材料不得作為定案依據(jù)。選項BC:行政復議工作人員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diào)查取證時,行政復議工作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向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出示證件。需要現(xiàn)場勘驗的,現(xiàn)場勘驗所用時間不計入行政復議審理期限。選項D:在行政復議過程中,被申請人不得自行向申請人和其他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搜集證據(jù)。
稅務行政復議證據(jù)
知識點出處
第十四章 稅務行政法制
知識點頁碼
2024年考試教材第621,622,6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