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受贈房屋的個稅計算
步驟一:轉讓收入的確定
財稅〔2009〕78號文件第五條規(guī)定,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jù)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格核定其轉讓收入。本例中,李某轉讓收入可確定為60萬元,符合稅收收入確認條件。
步驟二:扣除項目的確定
★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
★贈與過程中繳納的相關稅費
包括:契稅
印花稅
個人所得稅
★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相關稅費
包括:營業(yè)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免征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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