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扣除

是個人繳費部分。
個人所得稅法所稱的“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企業(yè)年金、職業(yè)年金。
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年金 職業(yè)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規(guī)定,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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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來源于: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點擊查看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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