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權成立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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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權成立條件有
(1)須債權人合法占有債務人的特定動產(chǎn)。
(2)留置權所擔保的債權與留置財產(chǎn)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企業(yè)之間留置的除外。
(3)須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獲清償。
留置權,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chǎn),當債務人逾期不履行與該動產(chǎn)有關的債務時,得以留置該動產(chǎn)的擔保物權。
留置權擔保的范圍,包括原債權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xiàn)留置權的費用、保管留置財產(chǎn)所支出的必要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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