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印花稅不按月申報。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申報繳納稅款;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申報繳納稅款。證券交易印花稅按周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5日內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更新時間:2022-08-17 13:40:42 查看全文>>
一般納稅人印花稅不按月申報。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申報繳納稅款;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申報繳納稅款。證券交易印花稅按周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5日內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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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fā)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者清算的問題。因此,企業(yè)交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于購買印花稅票時,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一)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它可以由納稅人按規(guī)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并粘貼印花稅票,或委托代征,稅務機關經由發(fā)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征收。
(二)稅金及附加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yè)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環(huán)境保護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企業(yè)應當設置“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yè)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環(huán)境保護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企業(yè)按規(guī)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環(huán)境保護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稅費,應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期末,應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稅金及附加”科目無余額。
資金賬簿印花稅的稅率是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0.25‰。
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
印花稅共13個稅目,包括的10類經濟合同是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除合同之外的征稅項目還包括產權轉移書據,營業(yè)賬簿,權利、許可證照。
印花稅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書立、使用、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憑證,并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分為:立合同人、立據人、立賬簿人、領受人、使用人和各類電子應稅憑證的簽訂人。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或應稅憑證件數)×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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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印花稅的稅率是價款的0.5‰。
印花稅共13個稅目,包括的10類經濟合同是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除合同之外的征稅項目還包括產權轉移書據,營業(yè)賬簿,權利、許可證照。
印花稅的納稅人:
1.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包括《印花稅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yè)賬簿)的單位和個人,也稱“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人”;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征收,不對受讓方征收;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也稱“使用人”。
收到退回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稅金及附加
印花稅共13個稅目,包括的10類經濟合同是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除合同之外的征稅項目還包括產權轉移書據,營業(yè)賬簿,權利、許可證照。
印花稅的納稅人:
1.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包括《印花稅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yè)賬簿)的單位和個人,也稱“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人”;
購銷合同印花稅的計稅基礎是購銷金額。
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或應稅憑證件數)×適用稅率
印花稅共13個稅目,包括的10類經濟合同是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除合同之外的征稅項目還包括產權轉移書據,營業(yè)賬簿,權利、許可證照。
注意不同合同、憑證的項目范圍的差異:
(1)出版單位與發(fā)行單位之間訂立的圖書、報紙、期刊和音像制品的應稅憑證,如訂購單、訂數單等屬于購銷合同。
(2)購銷合同包括發(fā)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國家電網公司系統(tǒng)、南方電網公司系統(tǒng)內部各級電網互供電量除外)簽訂的購售電合同。但是,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商品企業(yè)購銷合同印花稅,市區(qū)采購環(huán)節(jié),按購進金額的70%的比例核定;銷售環(huán)節(jié),按銷售收入的20%的比例核定。外縣采購環(huán)節(jié),按購進金額的60%的比例核定;銷售環(huán)節(jié),按銷售收入的20%的比例核定。
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樹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guī)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yè)、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和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
印花稅征稅范圍:
1.合同:買賣合同、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總包、分包、轉包)、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①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
②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筑物和構筑物所有權轉讓書據(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轉移)
③股權轉讓書據(不包括應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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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師講解一般納稅人印花稅按月申報嗎
黃潔洵初級《經濟法基礎》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非執(zhí)業(yè)),法律職業(yè)資格,擁有多年的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法務經驗。2007年起開始從事注冊會計師考試培訓,2009年起開始從事會計職稱考試和稅務師考試培訓。
郭守杰初級《經濟法基礎》
經濟學博士,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開始從事《經濟法》考試輔導,1998年開始編著“輕松過關”系列圖書。
王穎初級《初級會計實務》
中國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全國律師協(xié)會會員、天津市律師協(xié)會會員、天津市稅務師協(xié)會會員,就職于天津某知名律師事務所,理論基礎殷實,實務經驗及考試輔導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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