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在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減稅時,應當如實填報《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除提供車輛合格證明和車輛相關價格憑證外,還應當根據不同的免稅、減稅情形,分別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或者復印件: 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車輛,提供機構證明和外交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 2.城市公交企業(yè)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提供所在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出具的公共汽電車輛認定表。 3.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批準的相關文件。等
更新時間:2023-04-12 13:4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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