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稅率的確定依據: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或不能準確提供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的,從高適用稅率。納稅人在開采主礦產品的過程伴采的其他應稅礦產品,凡未單獨規(guī)定稅率的,一律按主礦產品或視同主礦產品稅目征收資源稅。
更新時間:2022-06-10 12:43:10 查看全文>>
資源稅稅率的確定依據: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或不能準確提供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的,從高適用稅率。納稅人在開采主礦產品的過程伴采的其他應稅礦產品,凡未單獨規(guī)定稅率的,一律按主礦產品或視同主礦產品稅目征收資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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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資源稅的有能源礦產、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水氣礦產、鹽。
資源稅是以應稅資源為課稅對象,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fā)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資源銷售額或銷售數量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稅。
根據《資源稅法》規(guī)定,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或者從量計征。
《稅目稅率表》中規(guī)定可以選擇實行從價計征或者從量計征的,具體計征方式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
一、從價定率征收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計算
(一)計稅依據
從價計征資源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稅資源產品(以下稱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應稅產品為礦產品的,包括原礦和選礦產品。
人造石油不屬于資源稅征稅范圍。
資源稅征稅范圍有能源礦產、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水氣礦產、鹽。
資源稅是以應稅資源為課稅對象,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fā)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資源銷售額或銷售數量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稅。
資源稅適用比例稅率(從價定率征收)或定額稅率(從量定額征收)。
從價定率的計稅依據——銷售額
銷售額的基本規(guī)定: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計入銷售額中的相關運雜費用,凡取得增值稅發(fā)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憑據的,準予從銷售額中扣除。相關運雜費用是指應稅產品從坑口或者洗選(加工)地到車站、碼頭或者購買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用、建設基金以及隨運銷產生的裝卸、倉儲、港雜費用。
從量定額的計稅依據——銷售數量
砂石的資源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代扣代繳應納稅額=收購未稅礦產品的數量*適用的單位稅額。
砂石屬于非其他金屬原礦,1%-5%或者每噸(或者每立方米)0.1元-5元。具體多少,由省一級政府確定。
根據《資源稅法》規(guī)定,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或者從量計征。
《稅目稅率表》中規(guī)定可以選擇實行從價計征或者從量計征的,具體計征方式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
一、從價定率征收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計算
煤炭企業(yè)資源稅計算公式:
原煤應納稅額=原煤銷售額×適用稅率
洗選煤應納稅額=洗選煤銷售額×折算率×適用稅率
一、原煤的計稅依據及稅額計算
(1)納稅人開采原煤直接對外銷售的,以原煤銷售額作為應稅煤炭銷售額計算繳納資源稅。原煤銷售額中不包含從坑口到車站、碼頭或購買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用、建設基金以及隨運銷產生的裝卸、倉儲、港雜等費用(與煤價分別核算并取得相應憑據)。
(2)納稅人將其開采的原煤,自用于連續(xù)生產洗選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環(huán)節(jié)不繳納資源稅;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視同銷售原煤,計算繳納資源稅。
二、洗選煤折算率計算公式
礦產資源稅的計稅依據:
一、從價定率征收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計算
(一)計稅依據
從價計征資源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稅資源產品(以下稱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應稅產品為礦產品的,包括原礦和選礦產品。
(二)應納稅額計算
應納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二、從量定額征收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計算
水資源稅征收標準
按不同取用水性質實行差別稅額。
地下水稅額>地表水稅額;
超采區(qū)地下水稅額>非超采區(qū)地下水稅額;
嚴重超采地區(qū)的地下水稅額>非超采地區(qū)地下水稅額;
對超計劃或超定額用水加征1~3倍,對特種行業(yè)從高征稅,對超過規(guī)定限額的農業(yè)生產取用水、農村生活集中式飲水工程取用水從低征稅。
應納稅額的計算
資源稅稅率的基本規(guī)定:
1、資源稅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形式,對原油和天然氣兩款稅目按照比例稅率從價征收,其他稅目按照固定稅額從量征收。
2、資源稅的應納稅額,按照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實施“級差調節(jié)”的原則。
3、資源稅七個稅目中,原油、天然氣采用比例稅率;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采用定額稅率。
資源稅定義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jié)資源級差收入并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征收的一種稅。
例題:某煤礦將外購原煤和自采原煤按照1:1的比例混合在一起銷售,2021年2月銷售混合原煤600噸,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30萬元,通過增值稅發(fā)票確認,外購原煤單價490元/噸(不含增值稅),該煤礦原煤資源稅稅率為8%,則當期該煤礦應納的資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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