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價從量復合計征消費稅有卷煙和白酒。應納稅額等于應稅銷售數(shù)量乘以定額稅率再加上應稅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生產(chǎn)、委托加工、進口環(huán)節(jié)卷煙的從量計稅部分是以每支0.003元為單位稅額。批發(fā)環(huán)節(jié)卷煙的從量計稅部分是以每支0.005元為單位稅額。白酒從量計稅部分是以每500克或500毫升0.5元為單位稅額。
更新時間:2026-04-24 15:49:31 查看全文>>
從價從量復合計征消費稅有卷煙和白酒。應納稅額等于應稅銷售數(shù)量乘以定額稅率再加上應稅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生產(chǎn)、委托加工、進口環(huán)節(jié)卷煙的從量計稅部分是以每支0.003元為單位稅額。批發(fā)環(huán)節(jié)卷煙的從量計稅部分是以每支0.005元為單位稅額。白酒從量計稅部分是以每500克或500毫升0.5元為單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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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區(qū)別是:
稅率及計稅形式不同
定額稅率:從量計征
比例稅率:從價計征
適用項目不同
定額稅率:啤酒、黃酒、成品油。
比例稅率:除了上述從量計征和復合計征的應稅消費品外,其余的都是從價計征消費稅的。
消費稅退稅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yè)外收入
消費稅退稅的計算:
消費稅應退稅額=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退稅計稅依據(jù)×比例稅率+從量定額計征消費稅的退稅計稅依據(jù)×定額稅率
消費稅是指在我國境內(nèi)生產(chǎn)、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按其流轉(zhuǎn)額交納的一種稅。
消費稅是在銷售收入中包含的稅款,亦稱為“價內(nèi)稅”。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委托方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其中:
消費稅從高適用稅率的情況有:
一是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的。
二是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
消費稅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基本形式。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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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稅率采用的形式有哪些
消費稅的稅率有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基本形式。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
有兩種情況消費稅稅率從高:
一是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的。
二是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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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稅率計算公式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shù)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chǎn)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chǎn)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納稅期限是指稅法規(guī)定的關于稅款繳納時間方面的限定。稅法關于納稅期限的規(guī)定: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納稅期限、繳庫期限。
消費稅征稅范圍是什么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tài)環(huán)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chǎn)品,如汽車輪胎、護膚護發(fā)品等。
消費稅共設置了15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diào)至1%)。經(jīng)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煙產(chǎn)品消費稅政策作了重大調(diào)整,甲類香煙的消費稅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diào)整至56%.另外,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還加征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新政策從2009年5月1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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