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權——2025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強化階段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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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物權法律制度】
地役權
【知識點】
1.地役權是指為實現(xiàn)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2023年簡答題)
2.設立地役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地役權合同。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jīng)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2023年簡答題)
3.地役權的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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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2025年《經(jīng)濟法》領學基礎班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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