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期限是什么
精選回答

按份共有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期限
1、有約定的,從約定。
2、無約定或約定不明
(1)向其他按份共有人發(fā)出通知,告知同等條件內(nèi)容
載明行使期間+期間15日以上——以載明期間為準
未載明行使期間或載明期間短于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按15日計算
(2)未通知
其他按份共有人仍然獲知——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最終確定的同等條件之日起15日
無法確定其他按份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最終確定的同等條件——共有份額權屬轉移之日起6個月。
更多相關知識點,可以點擊查看:
相關知識點的詳細解讀,考試重難點分析盡在東奧會計在線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欄目。
免費試聽 全部>>
-
稅務師
企業(yè)所得稅的征稅對象
2024《稅法二》精學基礎班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稅務師
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2024《稅法二》精學基礎班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稅務師
企業(yè)所得稅概念及計稅依據(jù)
2024《稅法二》精學基礎班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津公網(wǎng)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