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余成本計量的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貸款和應收款項、公司債券(一般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長期應收款(具有融資性質的分期收款銷售)、長期應付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更新時間:2022-03-08 12:10:51 查看全文>>
金融資產主要分為債權投資、其他債權投資以及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一切代表未來收益或資產合法要求權的憑證,亦稱金融工具或證券。是指單位或個人擁有的以金融資產價值形態(tài)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權利。主要分為債權投資、其他債權投資以及交易性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是實物資產的對稱,指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tài)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xiàn)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征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盡管金融市場的存在并不是金融資產創(chuàng)造與交易的必要條件,但大多數(shù)國家經濟中金融資產還是在相應的金融市場上交易的。
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
不附任何追索權方式出售金融資產;
附回購協(xié)議的金融資產出售,回購價為回購時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企業(yè)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扣除下面內容)
投資收益(發(fā)生的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持有期間的股利或利息
企業(yè)應當根據(jù)其管理金融資產的業(yè)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xiàn)金流量特征,將金融資產劃分為以下三類: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企業(yè)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yè)務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現(xiàn)金流量為目標。
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guī)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xiàn)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有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貸款和應收款項、公司債券(一般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長期應收款(具有融資性質的分期收款銷售)、長期應付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1、企業(yè)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yè)務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現(xiàn)金流量為目標。
衍生金融資產包括現(xiàn)貨金融產品和金融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資產是交易性金融資產,衍生金融資產也叫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是與基礎金融產品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量之上,其價格隨基礎金融產品的價格(或數(shù)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分錄:
初始計量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
初始計量債券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金融資產證券化,是指發(fā)起機構將其缺乏即期流動性,但具有可預期的穩(wěn)定未來現(xiàn)金流量的金融資產轉移給受托機構設立的特定目的主體,由特定目的主體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發(fā)行資產支持證券,以該金融資產所產生的現(xiàn)金流量支付資產支持證券收益的結構性融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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