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業(yè)的城建稅計稅依據:計稅依據=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被查補的增值稅、消費稅+當月出口貨物免抵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更新時間:2026-04-19 09:59:24 查看全文>>
出口企業(yè)的城建稅計稅依據:計稅依據=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被查補的增值稅、消費稅+當月出口貨物免抵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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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稅額作為城建稅計稅依據:
免抵稅額是指內銷的應納稅額因為出口退稅的原因,沒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稅款,但是同時企業(yè)也少取得了出口退稅的稅款,也就是稅務機關用出口應退給納稅人的稅款抵免了這部分的應納稅額,其實相當于納稅人實際上還是繳納了的,并不是稅收的優(yōu)惠政策,所以不能免除本來應該繳納的增值稅附帶繳納城建稅的納稅義務,因此這個“免抵稅額”應該計入到城建稅的計稅依據當中,不能因為征管方式的改變(簡化手續(xù))而減少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6號)的規(guī)定:“三、對增值稅免抵稅額征收的城建稅,納稅人應在稅務機關核準免抵稅額的下一個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p>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納稅人與征稅范圍:
(一)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以下簡稱“兩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免抵稅額的城建稅繳納期限: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6號)的規(guī)定:“三、對增值稅免抵稅額征收的城建稅,納稅人應在稅務機關核準免抵稅額的下一個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p>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納稅人與征稅范圍:
(一)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以下簡稱“兩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二)征收范圍
城建稅計稅依據不包括留抵退稅。
計稅依據:
(1)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2)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應當按照規(guī)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3)“進口不征、出口不退”
①對進口貨物或者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②對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以及因優(yōu)惠政策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計算公式:
應納城建稅稅額=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
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實際繳納的消費稅)×3%
城市維護建設稅:
1.納稅人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包括各類企業(yè)(含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含外籍個人)。
(2)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扣繳義務人為負有增值稅、消費稅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扣繳增值稅、消費稅的同時扣繳城市維護建設稅。
一般納稅人繳納城建稅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建稅的征稅范圍包括農村。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范圍較廣,具體包括市區(qū)、縣城、建制鎮(zhèn),以及稅法規(guī)定的其他地區(qū)。
對進口貨物或者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城建稅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流通轉稅額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稅,計稅基礎=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被查補的增值稅、消費稅+當月出口貨物免抵的增值稅,納稅環(huán)節(jié)確定在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環(huán)節(jié)上,從商品生產到消費流轉過程中只要發(fā)生增值稅、消費稅的當中一種稅的納稅行為,就要以這種稅為依據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非稅款項不作為計稅依據。納稅人違反增值稅、消費稅有關規(guī)定而被加收的滯納金和被處的罰款,不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即只根據稅,不包括費。
本期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金均為計稅依據,不論稅款所屬期間。即查補的增值稅、消費稅稅款也應作為計稅依據。
出口貨物免抵的增值稅從性質上看是納稅人內銷貨物應納的增值稅稅額,因此,應作為計稅依據。
城建稅在計算企業(yè)所得稅的時候屬于可以扣除的稅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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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所得計稅公式
1、月底計提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城市維護建設稅
2、次月申報繳納
借: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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