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抵銷權的行使時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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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抵銷權的行使時間是債權人應當在破產財產最終分配確定之前向管理人主張破產抵銷。
破產抵銷權的基本條件:
1.債權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對債務人負有債務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張抵銷。
2.債權人主張抵銷,管理人不得以下列理由提出異議:
(1)破產申請受理時,債務人對債權人負有的債務尚未到期;
(2)破產申請受理時,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的債務尚未到期;
(3)雙方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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