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計核算的雙重目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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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會計核算的雙重目標是雙功能、雙基礎、雙報告。
1.“雙功能”:政府會計應當實現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雙重功能。
2.“雙基礎”:預算會計實行收付實現制,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財務會計實行權責發(fā)生制。
3.“雙報告”:政府會計主體應當編制決算報告和財務報告。
政府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是“適度分離并相互銜接”的關系。
政府單位應當對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進行平行記賬。
其中:平行記賬的基本規(guī)則:
(1)單位對于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現金收支業(yè)務,在采用財務會計核算的同時應當進行預算會計核算;
(2)對于其他業(yè)務,僅需進行財務會計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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