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液體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其購進農產品無論是否用于生產上述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均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抵扣。
1.試點納稅人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貨物的
(1)投入產出法(公式一)
準予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貨物銷售數量×農產品單耗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1+扣除率×扣除率
(2)成本法(公式二)
準予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主營業(yè)務成本×農產品耗用率1+扣除率×扣除率
提示
投入產出法和成本法抵扣公式中的扣除率為銷售貨物的適用稅率。
(3)參照法
新辦的試點納稅人或者試點納稅人新增產品的,試點納稅人可參照所屬行業(yè)或者生產結構相近的其他試點納稅人確定農產品單耗數量或者農產品耗用率。次年,試點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核定當期的農產品單耗數量或者農產品耗用率,并據此計算確定當年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同時對上一年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調整。
核定的進項稅額超過實際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其差額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核定的進項稅額低于實際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其差額部分應按現行增值稅的有關規(guī)定將進項稅額做轉出處理。
2.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的(公式三)
準予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農產品數量1-損耗率×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3.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經營且不構成貨物實體的(包括包裝物、輔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公式四)
準予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耗用農產品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4.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不再憑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購進除農產品以外的貨物、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增值稅進項稅額仍按現行有關規(guī)定抵扣。
案例
某乳制品企業(yè)為一般納稅人,2025年6月銷售10000噸巴氏殺菌乳,其主營業(yè)務成本為6000萬元,農產品耗用率為70%,原乳單耗數量為1.06,原乳平均購買單價為0.4萬元/噸。
(1)投入產出法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貨物銷售數量×農產品單耗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1+扣除率×扣除率
=(10000噸×1.06×0.4萬/噸)÷(1+9%)×9%=350.09(萬元)
(2)成本法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 當期主營業(yè)務成本×農產品耗用率1+扣除率×扣除率
=(6000萬×70%)÷(1+9%)×9%=346.7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