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chǎn)所有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精選回答
不動產(chǎn)所有權的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繼受取得。
原始取得:非依他人既存的權利而是基于法律規(guī)定直接取得。例如先占、生產(chǎn)、收取孳息、添附物的歸屬、無主物和罰沒物的法定歸屬、善意取得、沒收等
繼受取得:基于他人既存的權利而取得。例如買賣、贈與、繼承等。
所有權的特征
1.所有權具有自權性。所有權是對自有物所享有的物權,是唯一的自物權類型。
2.所有權具有完全性。所有權是所有人對其所有物全面支配的最完全、最充分的物權。所有人具備全面支配物的一切可能性,除了法律和公序良俗,不受任何限制。
3.所有權具有歸一性或整體性。所有權集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于一身。但又不是這四項權能在量上的簡單相加,而是一個整體性的權利。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只是從不同的角度表現(xiàn)了所有人自由支配的各種可能性以及權利的概括性。
4.所有權具有恒久性或者永久性。即法律并不限制所有權的存續(xù)期限,民事主體在取得所有權時也無須為其設定存續(xù)期限。
5.所有權具有彈力性。所有權部分權能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可以通過設定他物權的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同作為整體的所有權相分離,但所有權人并不因此而喪失其對物權的所有權,只是在行使所有權時受到一定的限制。所有權的權能分離又是暫時和有條件的,所有權之上的限制或者負擔一旦消除,分離出去的權能即回復原位,所有權即可回復其圓滿狀態(tài)。所有權的這種彈力性,有利于財產(chǎn)經(jīng)濟效益的充分發(fā)揮,以實現(xiàn)物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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