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擔保余值發(fā)生變動的會計處理
精選回答

未擔保余值發(fā)生變動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未擔保余值進行復核。
1、未擔保余值減少
①如果有證據表明未擔保余值已經發(fā)生減少,應重新計算租賃內含利率(未來收回的資產減少),并將由此而引起的租賃投資凈額(最低租賃收款額及未擔保余值之和減去未實現(xiàn)融資收益的差額)的減少確認為當期損失。
②如已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應在原先已確認的損失金額內轉回,并重新計算租賃內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據修正后的租賃投資凈額和重新計算的租賃內含利率確認融資收入。
2、未擔保余值增加
不作任何調整(因采用歷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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