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小” | (1)<14周歲,應不罰 (2)14周歲≤Y<18周歲,應輕罰 | |
“病” | 全瘋應不罰、半瘋可輕罰、間歇瘋正常時應罰 | |
“輕、初犯、態(tài)度好” | (1)輕微+無害+及改,應不罰 (2)初犯+輕微害+及改,可不罰 【提示】對于首次發(fā)生“首違不罰清單內事項”且危害后果輕微,在稅務機關發(fā)現前主動改正或者在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內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 (3)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4)主動消減危害后果、脅迫誘騙實施、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應輕罰 | |







郭老師
2025-11-08 18:08:17 232人瀏覽
行政機關在行政復議案件中 不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代理案件 ,需自行進行答辯和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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