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D,E
答案分析:(1)選項B: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2)選項C: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jīng)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畢老師
2022-11-24 07:11:36 1371人瀏覽
由于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因此,在保證人有權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上述期間內(nèi),是不計算保證債務訴訟時效的。從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明天的你會感激現(xiàn)在拼命的自己,加油!相關答疑
-
2026-03-20
-
2026-03-11
-
2025-10-17
-
2024-03-22
-
2022-11-18
您可能感興趣的稅務師試題
熱門答疑
熱門知識點
- 1 抵押權
- 2 債的擔保
- 3 破產(chǎn)費用和共益?zhèn)鶆?/a>
- 4 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
- 5 逃稅罪




津公網(wǎng)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