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陶老師
2026-03-03 11:46:32 167人瀏覽
老師給您總結一下哈:
法律責任
(1)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合同無效:
①債權人與擔保人均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 1/2;
②擔保人有過錯而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對債務人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③債權人有過錯而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主合同無效導致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合同無效:
①擔保人無過錯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②擔保人有過錯的,其承擔的賠償責任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 1/3。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相關答疑
-
2024-07-26
-
2024-07-21
-
2024-07-20
-
2024-05-13
-
2021-05-19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