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這兩類發(fā)票可以抵扣進項稅。
更新時間:2023-04-07 09:40:42 查看全文>>
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這兩類發(fā)票可以抵扣進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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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銷項稅計算公式是什么?
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計算方法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含稅的銷項稅額計算和不含稅的銷項稅額計算。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稅率。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發(fā)生應稅銷售行為時,按照銷售額與規(guī)定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
銷售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與銷售有因果連帶關系的價外收費都應看作是含稅銷售額,即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應視為含稅收入,在征稅時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再并入銷售額計稅。
所謂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優(yōu)質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增值稅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有“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問題】白酒類增值稅進項稅是否可以抵扣?
分四類情形處理
(1)本來你公司就是銷售酒水的,公司購買的酒,收到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當然允許抵扣增值稅;
(2)若是你公司不是銷售酒水的,但是你公司是一家餐飲酒店,公司購買的酒,用于酒店經營成本,收到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也是允許抵扣增值稅的;
(3)若是你公司不是銷售酒水的,也不屬于餐飲酒店,公司購買的酒,用于無償贈送客戶當做禮品,收到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購進環(huán)節(jié)也是允許抵扣增值稅的,但是無償贈送的環(huán)節(jié)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4)若是你公司不是銷售酒水的,也不屬于餐飲酒店,公司購買的酒,用于自己職工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用,收到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得抵扣增值稅,即便是勾選認證了,也需要增值稅做進項稅額轉出。
【問題】公司有貸款,我記得銀行是有專票開給我們可以抵扣進項稅,是嗎?
“購進的貸款服務"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并同時規(guī)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xù)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問題】火車票的進項稅在哪申請抵扣,怎么操作?
火車票的抵扣不用勾選。在納稅申報時,在本期進項稅額表里直接計算出來填寫抵扣即可,一般納稅人,火車票抵扣進項稅,填寫至《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8b欄中及10欄中。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問題】收到含有“代訂機票”的普通費發(fā)票是否可以認證進項稅?
機票代訂服務開具的普通發(fā)票,屬于中介收取的代理手續(xù)費,不同于公告規(guī)定的機票的普通電子發(fā)票,因此,代訂服務收取服務費開具的普通發(fā)票,不能抵扣進項稅。
法律依據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非公司人員幫公司送資料,發(fā)生的火車票費用,公司給予報銷,進項稅額能抵扣嗎?
尊敬的學員,你好:
不可以的。關于旅客的身份問題,還有注意:
公路、鐵路過橋費的進項稅怎么計算?
尊敬的學員,您好: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2.一、二級公路通行費: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支付的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3.橋、閘通行費: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根據財政部通知,2018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費紙質發(fā)票將不能再抵扣,僅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公賬取回進項發(fā)票時,上任會計用這個科目“待攤費用——待抵扣進項稅金”的借方掛入稅額。借方是什么意思, 是不是稅金的抵扣額增加的意思?
尊敬的學員,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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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師講解過路費過橋費這兩種發(fā)票能抵扣進項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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