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煙采用什么計稅方法
精選回答

卷煙采用從量加從價的復合計稅的計稅方法。
本稅目設置了三個子目:1.卷煙;2.雪茄煙;3.煙絲。
卷煙生產、批發(fā)、委托加工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均采用從量加從價的復合計稅的方式。
2015年5月10日起,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消費稅的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雪茄煙和煙絲執(zhí)行比例稅率。
更多相關知識點,可以點擊查看:
更多知識點分析、考試重難點解讀以及真題習題,可以關注東奧會計在線注會稅法欄目。
免費試聽 全部>>
-
注會
審計證據的充分性與適當性
2026《審計》應試·基礎精講...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注會
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
2026《審計》應試·基礎精講...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注會
審計業(yè)務的三方關系人
2026《審計》應試·基礎精講...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