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用于投資或分配股東是否需繳納增值稅?
馬老師這里說新稅法雖然規(guī)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分配股東和投資者不再視為應稅交易,但還是要交增值稅。這里為什么沒提到無償贈送?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新發(fā)規(guī)定交增值稅嗎?

問題來源:
自產貨物 | 在建工程 | 贈送 | 投資、分配 |
增值稅 | × | ?(服務除外) | × |
企業(yè)所得稅 | × | ? | ? |
會計收入 | 不確認收入 | 不確認收入 | 確認收入 |

喬老師
2025-03-31 13:32:30 4384人瀏覽
用于投資、分配和用于無償贈送,是不同性質的行為,所以分別考慮。
將貨物用于投資、分配股東雖未被列為"視同應稅交易",但因實質獲得經濟利益(如取得股權、債務減少;即取得了非貨幣對價),所以應按有償銷售繳納增值稅——根據新《增值稅法》
無償贈送貨物(無論是否用于公益目的),不管是《增值稅法》還是“現行稅法”,均屬于視同銷售范圍,須繳納增值稅。根據新《增值稅法》:捐贈服務(除金融商品轉讓外)不再視同銷售,而貨物捐贈仍需視同銷售。
【提示】
2025年教材還是按照現行稅法政策編寫,未按新《增值稅法》編寫,因為新《增值稅法》是自2026.1.1起實施。
考試還是以“官方教材”收錄情況為準(即考查現行稅法政策的掌握情況),所以新《增值稅》的規(guī)定,僅大概了解一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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