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這個稅費不用分攤嗎
問題來源:
王老師
2025-08-14 13:22:39 312人瀏覽
300萬元已經(jīng)是分攤到住宅樓的利息了,不用再分攤了。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利息40萬元,不能扣除,所以要從利息300萬元里減除。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4160和房地產(chǎn)開發(fā)成本3480已經(jīng)是分攤后的金額了,直接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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